====== 《跟隨基督》系列 15:(太 7:1-9:8)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?(2) ====== 作者:WCM; 初稿日期:20250903; 講論日期:20250920。 引用來源: * 原文直譯之經文出處: [[https://www.yhwhholy.org/bible/version/yhb/start|《雅威聖經譯本》簡稱《雅威本》]] * 原文字分析字義出處:[[http://bible.fhl.net/|信望愛資訊中心之CBOL計畫]] ===== 前言 ===== 接續[[./20250906090000|上一講]]的內容,我們繼續從[[https://www.yhwhholy.org/bible/version/yhb/mat|《馬太福音》]]的角度來了解,當我們成為了主耶穌的「門徒、學生」([[https://bible.fhl.net/new/s.php?N=0&k=03101|G3101]] μαθητής mathetes)之後,需要「學習」([[https://bible.fhl.net/new/s.php?N=0&k=03129|G3129]] μανθάνω manthano)的內容有哪些?也就是說,主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內容是什麼? ==== 《馬太福音》的段落 ==== 請參考[[commentary/mat/mat_structure_analysis|《馬太福音》結構分析]]。 * 全書標題:耶穌基督的種族特定著作(太 1:1) * 上款:耶穌的開始(太 1:2-4:11) * A、耶穌呼召和職事的開端(太 4:12-25) **【約翰下監後】** * B、加利利山上教訓(太 5-7 章)     **【講論集一】** * C、在加利利的職事和被拒(太 8-9 章) **【外邦與猶太人的拒絕】** * D、對十二徒的教訓(太 10:1-11:1) **【講論集二】** * E、衝突與謀害(太 11:2-12:50)**【商議除滅耶穌】** * F、天國的比喻(太 13:1-53) **【講論集三】** * E’、絆倒與三次預言受害(太 13:54-17:27)**【約翰被殺】** * D’、對門徒的教訓(太 18:1-19:1 )   **【講論集四】** * C’、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、辯論(太 19:2-23:39)**【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】** * B’、橄欖山上教訓(太 24:1-26:1)     **【講論集五】** * A’、耶穌最終的職事:受難(太 26:2-27:61 ) **【基督受難】** * 下款:耶穌的復活與遺命(太 27:62-28:20) ===== 上一講的綱要 ===== ==== 上款:耶穌的開始(太 1:2-4:11) ==== * **1、從耶穌的家譜(太 1:1-17)** * 學習:神守約,門徒也當守約,當對堅信神言不落空、律法不廢除,人當執行完成之。 * 信心的榜樣: * 就是「亞伯拉罕(所具有)的信心」(羅 4:16), * 也是「主耶穌(所具有)的信心」(羅 3:22, 26; 加 2:16; 3:22), * 更是「神的信心」(可 11:22)。 * **「信心」必是配合著「愛心」,即有「好行為」,如此人方能「稱義」,才能「在恩典中」即「在救恩中不失落」(加 5:4-6)。** * **2、從耶穌幼年被迫害(太 1:18-2:23)** * 學習:順服、信心的榜樣。在迫害危險中,神必保守其子民,必應驗先知的預言。 * **3、施洗約翰作先鋒,為耶穌作見證(太 3:1-17)** * 學習:要持續認罪悔改,結出相配的果子,受水浸,跟從那位親自用聖靈和火施浸你們的神兒子耶穌。 * **4、耶穌受魔鬼試探(太 4:1-11)** * 學習:要效法主,勝過「肉體、眼目、驕傲」三方與試探,即這世界的私慾。 * **4.1、魔鬼對夏娃試探(創 3:5-6; 6:2)之例子作為殷鑑** * **4.2、勝過試探、勝過世界或世界的事物(約壹 2:15-17)** * 重點:這世界和它的私慾正被引導而去,惟那持續實行父的旨意者,持續存留到那世代。 ==== A、耶穌呼召和職事的開端(太 4:12-25)【約翰下監後】 ==== * (太 4:17)耶穌承續約翰所傳的道(太 3:2),叫人持續悔改,好進諸天之國。 * 耶穌呼召加利利的漁夫,目的是「我將使你們作人們的漁夫[意:不捕魚卻捕得人的漁夫]」。 * 門徒跟從的榜樣:立即撇棄(工作、家人),跟從了耶穌。 * **學習:效法門徒榜樣,要立即回應主的呼召,撇棄與跟從。** ==== B、加利利山上教訓(太 5-7 章)【講論集一】 ==== * **1、(5:1-2)人要成為門徒,才能來到主那聽到主的教導。** * **2、(5:3-20)進天國三條件(八福、光鹽、執行律法):目的要進諸天之國。** * 八福:對門徒內在心志的要求 * 為鹽為光:行為上願意犧牲自己,為了別人的益處。 * 要保有防腐調和的功用(太 5:13)、 * 要照亮世界,影顯美善的而作成果,好歸榮耀給天父。(太 5:14-16) * **3、(5:17-20)要執行律法、絕不鬆弛律法:所行的一切準則在於「律法」** * 絕不拆毀〔徹底鬆開〕律法,反而是要執行[或譯:完成、應驗]。(太 5:17) * 律法都要實現,絕不能夠流逝!(太 5:18) * 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是真行律法,而非假冒為善、偽善者!(太 5:20) ==== C、(太 5:21-48)律法真意 ==== 以下教導就是「耶穌所傳的正確律法傳統」,以此去更正「猶太錯誤律法傳統」教導內容。 * **1、(太 5:21-26)「殺人」律法正解** * 「殺人」的起因是「發怒」,故要克制怒氣,勒住口舌。 * 注意「說話」: * 不說「惡言」,而說「造就人的好話」。 * 若有不和,要積極主動求和解,就是說出「求和的好話」。 * **2、(太 5:27-30)「姦淫」律法正解** * 「姦淫」的起因是「貪戀之心」,要斷然除之。 * 心態:寧失你那些肢體中喪失一肢,而非你的全身去到地獄。(太 5:30) * **3、(太 5:31-32)「離婚休妻」律法正解** * 不可濫用,只限一種理由:「淫亂」。 * **4、(太 5:33-37)「起誓」律法正解** * 『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。』然而比這些更多的話,一直是出於那惡者。 * **5、(太 5:38-48)「對待鄰舍與仇敵」律法正解** * 『當要不斷愛你的那些仇敵,並為那些持續逼迫你們的人持續禱告。』(太 5:44) * 所以,你們應當持續是完全的,正如你們天上的那父一直是完全的一樣。(太 5:48) ==== D、(太 6:1-4)財:施捨 ==== * 要行在暗中,不要宣揚,不要像假冒為善者所行的,想得人的稱讚。 ==== E、核心——(太 6:5-18)禱告 ==== * 要行在暗中,不要宣揚,不要像假冒為善者所行的,想得人的稱讚。 * 學習「主禱文」 * 其內容有三方面,前後呼應。 * 「a父的名、b國度、c旨意」——「d在地如天」——「c食物、b債務、a惡者」 * 「禁食」是配合「禱告」而行的。 ==== D’、(太 6:19-34)財:不憂慮 ==== * 勿再積財在地,而應積財在天。 * 「積財在天」參考上文,即「得天父的賞報」,即「你的那父,那在那隱密中一直察看者將必回報你。」 * 因財寶會牽動人心,心所重視的是藉由眼睛之注視,也就是關注的焦點。 * 「不憂慮」的關鍵 * 在於「關注的焦點」必須要正確。 * 「你們應當首先持續尋求祂的那國和那義,而這一切都將必附加給你們。」(太 6:33) ---- ===== 本講次內容 ===== ===== C’、(太 7:1-12)律法真意 ===== * 「評斷」[原文:審判、裁決、定罪之意]之正解。 * 若眼中有大樑木時,不要想去掉別人眼中的小木屑! * 先當要從你的那眼中去掉那橫樑,而那時你將看清楚,從你的那弟兄的眼中去掉那木屑。(太 7:5) * 「不要評斷他人」是有前提的,不可毫無限制地濫用之! * 聖物、珍珠:可喻為對神的律法、真理的指導。不要給不配得之人。 * 你們的那父,那在那諸天裏的,豈不更加把美好的給那些持續求祂的人呢? * 想怎麼被對待就怎麼待他人,乃律法和先知之道。 * 類似說法:推己及人,將心比心,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。 ===== B’、(太 7:13-27)進天國三條件(比喻) ===== * 天國之路是窄門小路,找到的人少。 * 遠離那些假先知,披羊皮之狼。 * 觀果知樹。 * 口稱主啊!主啊!雖能奉主名說預言、趕鬼、行異能,卻是行違背律法之事,是惡人,無法進天國。 * 要像精明的男人,建造他的那房子在那磐石上,而非沙土上,才經得起風雨考驗。 ===== A’、(太 7:28-29)教訓結束 ===== * 耶穌的教導,顯出是像有權柄者(有能力者),不像那些文士。 ===== C、在加利利的職事和被拒(太 8-9 章) 【外邦與猶太人的拒絕】 ===== ===== (A)、(太 8:1-17)醫治:長大痲瘋的(不潔)、百夫長僕人(死亡)、彼得岳母、鬼附;憐憫 ===== * 展現「醫治權柄」。 * 「大痲瘋(不潔)、癱瘓、瘟疫熱病、鬼附、一切疾病」等等,這些在律法上都是「律法無能為力之事」! * 律法並沒有提供如何醫治以上疾病的方法,只提供了諸如大痲瘋患者相關檢驗、隔離措施,及痊癒後的規定。 * 在這肉體方面,律法是軟弱的,是無能為力的,如(羅 8:3,7)所言。以及舊約諸先知所做的事功:如以利沙等人。 * 有些疾病如大痲瘋,也多因「犯罪」所致,而病重的結果便是「死亡」。 * 由(羅 8:1-11)所言,應該可以擴展到相類似的「罪與死」之主題,即「律法的工作、律法的功用」相關,也與猶太人過份看重「肉身割禮」有關。 * 耶穌展現出醫治能力,能補充律法的軟弱無力之處,但並非廢除律法,因律法雖有所不足,仍有其不可或缺之功用。耶穌前來並非是取代律法或另立新律法,而是【藉著自己身體的獻上贖罪祭】(來10:1-18),成全或補充固有律法之軟弱不足之處,兩者相輔相成,如此便能完全。此即「堅固了律法」,是憑著「耶穌的信心」,如(羅 3:31)所言。 * 先知以賽亞已被說出的話被應驗了,他說:「他拿走了我們的那些軟弱,又帶走[可喻指:擔當、忍受]了我們的那些疾病。」(賽53:4;太8:17)。 * 所謂的軟弱,是指身體上的疾病。而人的肉體的籌謀,即如(羅 8:7)「那肉體的那智謀是與神為敵,因為常常不順服那神的律法次序,因為也一直無能為力去服。」可以透過基督和他生命之靈的律法來解決(羅8:1-4)。 * 判斷「軟弱」的關鍵還是在於「是否能順服神的律法次序」,即「是否能遵行神的律法」。 ===== (B)、(太 8:18-34)呼召與拒絕(外邦人):風海掌控者與神的兒子 ===== * A、(8:18-20)人子沒有可枕頭的地方 * B、(8:21-23) 容讓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 * A’、(8:24-27)風暴考驗:耶穌睡著 * B’、(8:28-34)加大拉人拒絕:從墳場出來之鬼被逐出 (太 8:18-23)此段探討了兩種人想要跟從主,耶穌直接指出他們各自的問題,要加以面對及解決,才能夠跟從。 * A、(8:18-20)在想跟從的人中有文士,這是針對素來養尊處優的人而言,對他們的考驗就是「生活上要吃苦」,連「安睡」之處都成奢望,這樣還想要跟從嗎? * 注意,耶穌並未明確呼召他跟從。 * B、(8:21-23)這是針對想跟從,卻因家事牽絆。耶穌有明確呼召他跟從,意思是讓他要去「跟從服事這位賜生命之主」,而非「埋葬死人、服事死人」 * 不跟從之人,就成了耶穌口中的「那些死人」。。 * A’、(太 8:24-27)是在服事過程中的考驗,是否能在風浪動盪中「安睡」? * 耶穌以身作則示範,能在風浪動盪中「安睡」,並不需要使風浪平靜。 * 由於門徒的膽怯,祈求,所以耶穌才使風浪平靜,算是顧念門徒的軟弱,按門徒所求的給他們。 * 得勝的關鍵是「信心」,就是「不膽怯」。 * B’、(太 8:28-34)在加大拉區,耶穌將兩位身上的鬼群趕出。 * 這兩位被耶穌從鬼群中救出,即將他們從「死亡」之中救出,使他們不再「服事惡鬼」。意味著,他們成了「活人」。 * 反觀全城的那些人,因不接納耶穌的道,不願跟從耶穌,意味著,他們成了「死人」。 * 與其他福音書記載對比,此處紀載精簡,因此重點可以從文章結構對比來得知在於「跟從與不跟從」、「活人與死人」。 ===== (C)、核心——(太 9:1-8)衝突:誰有赦罪的權柄 ===== * 重點:人子(耶穌)有赦罪的權柄。 * 地點:著重強調是在「(耶穌)自己的城裏」。這似乎是預告「先知在本地本家不受人尊敬」之狀況。 * (太 9:2)耶穌看見他們的那信心後,就告訴那癱瘓者:「你當持續放膽,孩子啊!你的那些罪正被釋放了。」 * 他們的信心可以被看見,這表示他們有「出於信心的行為表現」。 * 耶穌因此說:「你的那些罪正被釋放了。」 * 由此引發幾位文士認為「耶穌正說褻瀆的話。」 * 耶穌醫治此病的目的,就是證明他有赦罪權柄。 * 結果:「那些群眾看見後,就害怕且榮耀那神,即那位賜這樣的權柄給那些人的。」(太 9:8) * 歸榮耀給「那神」(雅威),而不是「那人」。 * 那位賜這樣的權柄給「那些人」:不是只賜給「一個人」! ==== 論「信心」與「赦罪、稱義」 ==== === 這樣的信心與「救恩」相關 === **(加 5:4-6)惟有藉著親自不斷運行著愛的信心,才能成為「成為強壯有力」,意即「稱義」及「在恩典中」。** * |Gal 5:4 |你們這些在律法中堅持被稱義的人,是從基督那裏隔絕了,你們從恩典中墜落了。|| * |Gal 5:5 |因為我們藉著靈,出於信,熱切等候義的盼望。|| * |Gal 5:6 |因為在基督耶穌裏,既不是割禮有什麼可成為強壯有力,也不是未受割禮,惟有藉著**親自不斷運行著愛的信心**(才有)。| * [註加5:6 「藉著親自不斷運行著愛的信心」:**以愛力行的信心、藉愛運行的信心**(雅 2 章)。]| **(雅 2:1-9)切勿再以貌取人、當要按照那聖經,成全律法,持續愛你的那鄰舍如同你自己。** * |Jam 2:1 |我的弟兄們!你們切勿再以貌取人方式,來擁有榮耀的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那信心。|| * |Jam 2:2 |因為倘若一個男人進入你們的會堂,他是帶金戒指的,穿光鮮衣服的;然而一個窮人也進來了,穿汙垢的衣服;|| * ⋯⋯ * |Jam 2:5 |你們應當聽,我親愛的弟兄們!那神豈不是親自揀選了這世界的窮人,卻是信心的富足人,且是國度的後裔,這國是祂許諾給那些持續愛祂的人嗎?|| * ⋯⋯ * |Jam 2:8 |若果你們持續真地按照那聖經,成全律法(,這經上說):「當要持續愛你的那鄰舍如同你自己。」你(就)一直作得很好。|| * |Jam 2:9 |然而,若果你們持續以貌取人,你(就)一直行出罪來,被那律法控訴如同違犯的人。|| **(提前 1:14)「主的那恩典」藉著「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」更加豐盛。** **(提後 3:15)「透過那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,以致於救恩。」** === 這種信心的榜樣,以人的表現作為代表 === * 就是「亞伯拉罕(所具有)的信心」(羅 4:16), * 也是「主耶穌(所具有)的信心」(羅 3:22, 26; 加 2:16; 3:22), * 更是「神的信心」(可 11:22)。 === 「人子」是誰?是「那神」嗎? === **(約 1:14)「道成肉身」的解讀** 許多基督教派將之變成了「神道成肉身」,讀法是「神-道成-肉身」,將「神」當作主詞,「道成」當作動詞。這是對經文的篡改,是嚴動的錯誤! 「道成肉身」原文直譯是「那話語生成了一個肉身」,「那話語」是主詞,他不是「那神」!那話語生成肉身之後,就成了這位「人子」! ===== (B’)、(太 9:9-17)呼召與拒絕(猶太人):醫生與新郎 ===== ===== (A’)、(太 9:18-38)醫治:血漏女(不潔)、管會堂女兒(死亡)、兩瞎子、鬼附;憐憫 ===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