====== 《跟隨基督》系列 11(回應 1):順服造物主旨意、分辨食物、分別生死 ====== 作者:LYH; 初稿日期:20250726; 講論日期:20250726。 原題: 《跟隨基督》系列 11:順服造物主旨意、分辨食物、分別生死 ===== 一、造物主神的旨意: ===== ==== 1、食物律是神定的(利 11 章; 申 14 章),是給誰遵行的? ==== 答:不僅是給神的選民而定的!「神的選民」即與神立約之人。 一般基督說法,認為守食物律,是違背新約規定。 ===== 二、新約福音廢除了食物律嗎? ===== 基督與使徒在食律方面的教導與榜樣為何? ==== 1、基督:飯前洗手問題(太 15 章;可 7 章) ==== * 耶穌基督沒有反對「食物律」,而是反對「吃前洗手的傳統規定」。 * 一般基督教主流看法,誤解了耶穌的教導,以致於他們反對「食物律」。 ==== 2、使徒彼得異象(徒 10-11 章) ==== * 此異象並不是廢除「食物律」,而是以「方舟拯救」的動物種類,啟示彼得要合理看待信主的外邦人,是神所潔淨者,應視其為蒙拯救者。 ==== 3、使徒保羅教導 ==== === A、(羅 3:20)「律法的諸工作」,同用詞參見(羅 2:15)「律法的功用」,(28;5:20)「律法外添」;(14-15 章)「信心即潔淨?」; === * 「律法的諸工作」(被《和合本》誤譯作「行律法」) === B、(林前 8 章)有知識即可吃?9:20-23,10:14-33「獻祭與祭物」;不違良心即可吃? === === C、(加 2:19)「向律法死」,3:2「律法的諸工作」,5,10,4:5「在律法下」,21-31; === * 「向律法死」: * 經文與食物律毫無關係,並未說:「不要遵守律法」。但是基督教界卻更要按其傳統誤解為「不要遵守律法」。 * 「在律法下」 * 經文與食物律無關,也未說不要守律法。 * 經文真實意義是:「不在律法的咒詛之下」! === D、(西 2:16-17)「律法是影子和基督是實體」? === * 「安息日」是十誡內容,是神的聖約。 * 基督教按照人的傳統,將第七日安息日,改為第一日主日,這明顯是更改了十誡! * 長老教會也強調守十誡,但卻守第一日主日,不守安息日。對此他們仍死守錯誤傳統。 === E、(提前 4:1-5)只要「感謝和信心」就可吃? === * (提前 4:3)「同時他們禁止著去嫁娶、為自己去禁戒食物,就是那神所創造的食物」 * 這不是指「反對食物律」,而是針對(西 2:20-23)所述的當時情況。 * |Col 2:21 |「不可摸觸〔或指向:親密接觸, 發生性關係〕、不可吃食、不可接觸?」|| * |Col 2:22 |所有這些(規條)藉由濫用〔或譯:誤用、妄用〕,按照人們的那些誡律和教育,是成為敗壞。|| === F、(多 1:15-16)潔淨的人「凡物都潔淨」?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,連心地和良心也都污穢了? === * 經文「對那些潔淨者而言,一切事物都是潔淨的[指他們的一切行為或事物],但對那些被汙穢和不信者而言,沒有一件事物是潔淨的」 * 「一切事物都是潔淨的」:原文用中性詞,可指那些潔淨者的一切行為、相關的事物,是由那些潔淨者而出的,是屬於他們的,而不是指由外而來的事物,因此,這些事物不是指所吃的食物,所以不應該用此經文來反對食物潔淨律法。 * 下半句可以類推,由那些被汙穢和不信者而出的,屬於他們的一切事物都是汙穢的,同樣也不是反對神的潔淨律法,反而是更加補充解釋潔淨律法的意義。 === G、來 10:1 律法「是」將來美事的「影兒」? === * 經文「這律法擁有那正將來到的眾美好事物的影兒」 * 「是」原文「擁有」。這是由於《和合本》譯文偏差,導致的誤解。 * 「那律法擁有」:不是指「那律法全部是⋯⋯影兒」,而是指「那律法包含一部份⋯⋯影兒」。 === H、(彼後 2:20)「脫離世界的污穢」是什麼? === * 經文「因為倘若在那主,即救主耶穌基督的完全知識上,從那世界的眾汙穢逃脫了,然而再次被這些糾纏住後被制服了,事情發生對他們而言,末後的諸景況比先前的諸景況更不好。」 * 食物的汙穢,只是其中一部份,還有其他的,被救出脫離之人,就不應當再回去汙穢當中。 ===== 三、生死禍福的關鍵:食物有關人的生死禍福。 ===== ==== 1、亞當違背神定的食物律受神咒詛(創 2-3 章) ==== ==== 2、挪亞一家遵行潔淨律(創 7-8 章) ==== ==== 3、以色列家是神選民,遵行聖約食物律(利 11 章,申 14 章)。 ==== ==== 4、皈依的外邦選民遵行神的食物聖約(賽 56 章;徒 8 章太監,10:1-2 外邦人,13:16)。 ==== * 與雅威聯合的外邦人,是守聖約的外邦人。 * 現今許多基督徒,並沒有與雅威聯合,因此他們不愛雅威,也不願意遵守聖約,不願意遵守律法規定,不守食物律。 ==== 5、使徒彼得的義像是根據挪亞方舟,與食物律無關(徒 10-11 章)。 ==== ==== 6、末後世代的猶太選民不遵行食物律受神咒詛(賽 65-66 章) ==== ==== 7、基督耶穌是「因為這樣性質的大祭司,堅貞的[原意:神的律法所準許的、合法的,轉指敬神的、潔淨的]、無邪惡的、無汙染的,早已相異於眾罪人的,且已成為諸天的較高位者,對我們過去以來一直是相配的。」(來 7:26)。 ==== === A、「堅貞的」hosios === * 原意:神的律法所准許的、合法的,轉指敬神的、潔淨的] === B、「無邪惡的」akakos G172 === * 字根由「a 無」,「kakos 壞而無用的、劣等的、邪惡有害危險、有毒、致命的等,與禍患不幸有關的方面」二詞組成。 === C、「無汙染的」amiantos G283, === * 字根由「無 a」,「miaino(禮儀上)污染、玷污(約 18:28);《信望愛版》解為「因著不道德行為破壞一件事物的純潔」、玷污。 === D、早已相異 kechoorismenos G5563, === * 完成 被動 分詞 主格 單數 陽性。 * 不但指基督藉著升天與罪人分開(見下半節),而且也因為祂的屬性(見上半節:ὅσιος, ἄκακος, ἁμίαντος 聖潔,無邪惡,無玷污),祂是與罪人不同的。*(信望愛版) === E、於眾罪人 hamrtooloon 的: === * 罪是指「不中的、不達標,離開律法標準」。 * (約壹 3:4)凡犯罪的、就是違背律法.違背律法就是罪。[「違背律法」是《和合本》唯一符合原文的翻譯。] ===== 四、問題討論 ===== ==== 1、聖經中的食物「食物」的定義:按神的旨意(妥拉律法)規定「允許人吃的東西」稱作人的「食物」。 ==== * A、此話有語病:允許人是指「以色列眾子」,不是一般人。 * B、「稱作人的食物」:非選民也是人,即外邦人雖是罪人,也是人,有吃食物。 * C、皈依雅威的外邦人也守神的聖約(賽 56 章) * D、聖約選民暗中吃不潔淨食物(賽 65-66 章) ==== 2、具體的規定:利 11 章、申 14 章。天父在聖經中有教導我們養生之道,就是只吃允許我們吃的東西!不吃不允許的東西! ==== 「豬」被造出來,不是給人吃的? (筆者認為) * A、食物律不是「養生之道」。 * B、豬也是給人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