====== (使徒行傳 21:1-40)保羅守律法觀念常被誤解的一章 ====== * 時間:20150815 安息日 * 講員:LYX 傳道 * 地點:嘉義 * 錄音: * {{:commentary:acts:20150815-093732-dm555078-acts-c21v1-c21v40-prayer.mp3|(使徒行傳 21:1-40)-禱告}} * {{:commentary:acts:20150815-104140-dm555080-acts-c21v1-c21v40-commentary.mp3|(使徒行傳 21:1-40)-講解}} * {{:commentary:acts:20150815-112242-dm555082-acts-c21v1-c21v40-commentary.mp3|(使徒行傳 21:1-40)-講解}} * {{:commentary:acts:20150815-114250-dm555083-acts-c21v1-c21v40-commentary.mp3|(使徒行傳 21:1-40)-講解}} * {{:commentary:acts:20150815-115914-dm555085-acts-c21v1-c21v40-prayer.mp3|(使徒行傳 21:1-40)-禱告}} ===== 分段 ===== * (1-6)到推羅 * (7-14)到該撒利亞,腓利家 * (15-25)拿孫家 ===== 概論 ===== ==== 所遇信徒之特點 ==== * 以說希臘話為主,並不是完全接納保羅; * 聖靈的啟示,對人而言,人不見得能完全明白。門徒認為保羅會死亡,所以阻攔保羅上耶路撒冷; * 神蹟奇事可以造就人,但有時,神蹟奇時卻又不見得能助人,因為人誤解神的旨意。 * 對比於首次進耶路撒冷(徒 9:25-30),找門徒的方式有很大不同。 ==== 千夫長(31) ==== 他名在(徒 23:26)格老丟呂西亞。 保羅初次分訴(徒 21:37),二次分訴……。是 A-B-A-B 式的結構。 ===== 和耶路撒次信徒之辯論(15-25) ===== 雅各為保羅提出解決方案。 ==== 特點:沒有提到外邦人的捐項 ==== 因為這些捐項不是外邦人對猶太人的施恩,而是外邦人理當的奉獻。為了教會的合一。 ==== 強調:神在作,是透過保羅這工人(20) ==== 由於信徒承認保羅是神的工人,所以接納他。 ==== 律法的熱心者(20) ==== 法利賽派的人加入教會,成為律法的熱心者;正如先前也提到,有祭司加入教會。 ==== 割禮、條規 ==== 據(來),條規用意是「獻祭條款」。 ==== 對於信主的猶太人 ==== 信主的猶太人仍要行割禮和條規,但不要作為得救的必要條件。 ==== 對於信主的外邦人 ==== 對於外邦人要求不可「淫亂」。本字被《和合本》錯譯成「姦淫」。 對於外邦人的幾項禁今,本意是要叫外邦人禁戒偶像祟拜,對於其他律法規定,並未排除廢止,萬不可以為是只需要守這幾件事。 ==== 保羅還願,自己拿出規費 ==== 保羅所許的是短期願。教界有如下看法: 有認為是愛國;習俗;是退讓,也是習俗;摩根認為,保羅是錯誤的退讓,不應如此。 ==== 自己拿出規費是善行,也是見證 ===== ==== 保羅是要完成使命 ==== 從(徒 22:15; 23:11)是使命,也是化解誤會之正確方式。 ===== (27-40)保羅被捕 ===== 猶太人騷動,抓住保羅;千夫長用兩條鎖鍊綑綁保羅,應驗預言; ==== 和先前的動亂相似 ==== 用詞上,和司提反被抓、以弗所的動亂有諸多相同。這都是宗教性問題。 ==== 羅馬人的態度 ==== 羅馬人並不以宗教觀點處理,而是以政治觀點處理,因此處置上較為公正,並未偏袒猶太公會。 ==== 保羅之信仰見證 ==== 他是從知名拉比門下,轉變為信奉耶穌基督,其中緣由需要保羅親自向猶太人見證說明。 ==== 保羅被誣告,需要說明 ==== 猶太人認為,保羅教外邦人從事以下活動: - 反對猶太人、反對律法、反對聖殿; - 帶外邦人進殿(內院)。 保羅說明: - 保羅以身為猶太人為榮,並不反猶、反律、反聖殿; - 保羅並未帶外邦人進入聖殿內院。 ==== 猶太人之誤解難以解除 ==== 之後誤解漸漸加深,直到主後二世紀,涇渭分明,互相區隔。原因是「對律法的錯誤認識」。 現今的猶太幾乎不信從福音,而外邦人幾乎不遵守律法。這成為鴻溝,也是保羅要弭平的。就如剛才提到教界的諸多錯誤看法,仍然難以理解保羅之真正用意。 ==== 保羅是備妥要在耶路撒冷受死,但主不許 ==== 先前主曾預言,要他到羅馬去。每人有其職份,對保羅是,要透過一次次辯論,將真理闡明。 ==== 律法的遵守 ==== 不是對禮儀上的要求。 * 受水洗不見得要到耶路撒冷,只要是神的工人便可行之,是要悔改,是在神前良知的詢問。 * 割禮、獻祭有其好處,但不能限定外邦人必須透過受割和獻祭才能成為神的子民。 明白以上,猶太人才能接納外邦人,外邦人才能遵守律法,如此,才能成為都是遵守律法的,成為一致的,才能合一。 ---- ===== 門徒先知都預言,但保羅卻不聽他們的勸,他是否有違神旨意? ===== 門徒和先知的確是預言真理:保羅上耶路撒冷會受苦難。門徒對保羅的勸告,是否也是真理?或是個人意見? 保羅早知他上耶京的遭遇(徒 9),但也知信徒受苦也是神的旨意。保羅他個人也認為,上京受難而死,是為要完成使命,因此死不足惜。 不論誰的個人意見,姑且不論對錯,要緊的是,對於真理是否有絕對的服從。 由於勸告的門徒是和保羅親密的,因此不願意他受害。但保羅執意前往,是為了完成他的使命。而受到聖靈感動的門徒或先知,並沒有如此使命,只須完成宣告。 聖靈的確給人啟示,但是人的推論還要注意是否合神的旨意。 亞迦布先知發預言後,便不再說話了。亞迦布並不是當地人,而是從耶路撒冷下來的。勸阻保羅的是本地的信徒,但亞迦布並未參與其中,因他明白聖靈的心意。 為何要……使我心碎。這是保羅對他們發出的言語。 (4)這不是聖靈對保羅的話,而是信徒的話。而(11)才是聖靈的話。 ===== 情感上的因素 ===== (徒 21:1)「離別」是「依依不捨地強拉離開」,有很強情感之意。 (5)全家「辭別」,是「擁別問安、送別」。 (12)「苦勸」即「勸告」,(13)是「痛哭的勸告」,是極悲傷地勸說。 由以上用詞可以看出門徒的感情。 ===== 流淚與勸告 ===== 門徒眾人對保羅「流淚與勸告」(徒 20:37, 38; 21:13),而保羅也是在(徒 20:31)流淚與勸告他們要在神和他恩惠的道中。 親密的情感是教會同人們不可缺的,但也不能違背神的真理。 不能為了真理而缺情感,反之也不能。 ---- ===== (徒 20:36; 21:5)室外跪下禱告 ===== 他們雖然傷心,但仍跪下禱告,放下個人情感,交托給神。 ===== (徒 21:20)律法的熱心者 ===== 講道者推論出,這是指法利賽派的人加入教會。 良善的熱心者(彼前),也等於是律法的熱心者。但是現今教界卻多認為,良善是排除律法的。 猶太人有熱心卻沒有神的真知識(羅 10:4-5),律法的目的是基督,要叫人因信稱義(申 30:11-14),這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死、復活和升天之救贖,人才能被稱義。因此人稱義不是單單靠只去遵守律法的規定要求而沒有基督。 猶太人去滿足了律法的要求,卻不願意接受基督,便缺乏真知識;外邦人現今不守律法,只強調信,這也是錯謬! 司托得認為,保羅所作的是「禮俗上的讓步」,這是錯解。保羅所作的是應作的。雅各並不是法律上的死硬派。猶太信徒之所以反對保羅,是因為他們受到了不信的猶太人的錯誤誣告。 現今的猶太仍然存有一個觀念:保全猶太人就是保全律法。因此他們要復國。 割禮的解釋之差異在於:割禮是否字面解釋,限定肉身?或是靈意? 保羅之解釋是兼顧:不可籠住牛嘴,此「牛」有字面解為工作的牛,也包含靈意解為工人。使女夏甲和主母撒拉之解釋。 因此不能隨意否定丟棄字面意義,或是屬靈意義。例如對獻祭、餅杯的意義,都不能偏頗。 在本章中,雅各所代表的猶太人,對於保羅所代表的外邦人一同在真理上是合一、一致的。l 教會得救和合一的信息已釋出。